关于举办“爱我中华•爱我港澳”2017 文艺展演系列活动的通知
为纪念香港回归祖国 20 周年,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“用文艺振奋民族精神”的重要讲话精神,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,高歌爱国主义主旋律,倡导正能量,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打造健康文明、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,特联合举办“爱我中华•爱我港澳”2017 文艺展演系列活动。
一、活动主题
爱我中华,爱我港澳,唱响价值观,传递正能量,赞美新时代,共圆中国梦。
二、活动项目
1、合唱展演:大合唱、小合唱,表演形式多样。
2、广场舞展演:集体舞、健排舞、交谊舞、健身操、旗袍模特集体秀等(合唱、广场舞团队均为 20 人以上,含领队及工作人员)。
3、颁奖盛典:拟邀请著名音乐家、舞蹈家、表演艺术家出席。
三、活动要求
1、节目内容要求积极向上,弘扬主旋律,寓教于乐,有益于身心健康。
2、节目要有创意、有新意,富有时代特色、民族特色、地域特色。
3、每个团队可报 1~2 个曲(节)目,总时长不超过 10 分钟。
4、伴奏形式采用钢琴、手风琴及 U 盘、CD 光盘。
5、参演团队服装统一,美观大方,符合作品特点,展现良好的精神风貌。
四、展演评奖设奖
组委会与评委会相结合,本着艺术性与参与性并重的原则,由专家进行现场评选。
评选出金奖、银奖、铜奖若干,并设“最佳组织奖”、“最佳指挥奖”、“最佳编导奖”等奖项。对获得各奖项的团队颁发奖杯,并对获奖团队的个人均颁发相应的金、银、铜奖章,组委会给予参加集体展演的每个人以崇高的荣誉。
五、宣传推广
1、展演活动将得到卫视、央广视讯、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“音乐中国”、《中国乐坛》杂志及其独立网站、中国职工文化网、中国曲谱网、香港《文汇报》、凤凰网等媒体的重点关注和报道,使活动在全国具有广泛影响力。
2、组委会将出版精美画册,并附展演节目的视频光盘,供各团队和演员们珍藏纪念。
3、力推新人新作。参加展演的优秀演员、指挥、编导、领队,将由组委会推荐,加入中国职工音乐家协会、中国大众音乐协会等国家级艺术社团。合唱、舞蹈团队,将有机会被推荐参加国内及国际重要文化交流活动。展演的优秀原创音乐作品,将被推荐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。
六、时间地点
1、首场展演时间为2017 年 3 月 5 日至 9 日,赴深圳、香港、澳门、珠海展演交流、观光旅游,共计 5 天,并在香港举行系列展演活动开幕式(具体安排另行通知)。
2、凡组团参加单位,请于 2017 年 2 月 20 日之前报名,填写报名表并报送相关资料,经组委会审核批准后,办理相关手续,方可组团参加展演。
七、“爱我中华•爱我港澳”展演系列活动计划
3 月:合唱、广场舞展演(开幕式、第一场),纪念香港回归 20 周年歌曲征集活动启动。
4 月:合唱、广场舞展演(第二场)。
5 月:合唱、广场舞展演(第三场)。
6 月:民乐、管乐、打击乐展演。
7 月:纪念香港回归 20 周年歌曲征集颁奖音乐会。
7 月、8 月: 青少年合唱、管乐展演。
9 月至 12 月: 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”原创组歌编舞的广场歌、舞展演,以深化“爱我中华•爱我港澳”的主题(每月一场,共四场)。
八、注意事项
1、参演人员在此期间的吃、住、行,以及抵达、离开深圳的火车硬卧票费用,均由组委会(承办单位)负责,但每人需交纳管理费(展演评审、宣传等)500 元。
2、报名条件:身体健康,年满 20 周岁至 65 周岁(凡 65 周岁以上的参加展演人员,须本人和家属签订免责同意书,并经组委会同意后方可参加展演)。
3、办理港澳通行证,并确认香港和澳门的签注是否在有效期内,必须签注港澳两地。
4、关于保险:此次活动以旅行社 30 万保额为基准的旅游人身意外险为赔偿标准,因自身原因导致的人身伤害等,不视为人身意外。
5、在艺术展演之余,大家放松心情。在观光行程中,我们倡导快乐旅游、开心购物,坚决杜绝强迫购物的不良行为。
6、参团人员必须随团入境,随团活动,不得擅自离团。否则,组委会不负责剩余行程的费用。
九、主办单位
中华全国艺术家协会
中国职工音乐家协会
《中国乐坛》杂志社
十、承办单位
中华文化有限公司
深圳市安胜文化发展有限公司
十一、总 顾 问
李光羲(歌剧表演艺术家、男高音歌唱家)
孟卫东(作曲家、中国音乐家协会副主席、中国大众音乐协会副主席、中国职工音乐家协会主席)
吴灵芬(指挥家、中国合唱协会艺委会主任)
许定中(芭蕾舞教授、北京舞蹈学院原副院长、中华全国艺术家协会副主席)
十二、专家委员会(排名不分先后)
付 林(词曲作家、中国音协流行音乐协会主席、中国大众音协副主席、原海政歌舞团团长)
李元华(歌剧表演艺术家、女高音歌唱家、第二代“白毛女”、 中国民族声乐学会副会长、中国职工音乐家协会顾问)
颂 今(词曲作家、资深音乐制作人、中唱广州公司高级编辑,“从艺 50年音乐会”在北京成功举办)
孟 玲(声乐教育家、解放军艺术学院教授、硕士生导师,学生有:王宏伟、刘和刚、泽旺多吉等)
金纪广(打击乐演奏家、中国打击乐协会主席、原中央歌剧院交响乐团团长)
顾春雨(作曲家、中国群众文化学会音乐专业委员会主任、原中国音乐家协会秘书长)
马 羚(影视明星、时装设计师、舞蹈家、中华全国艺术家协会副主席)
茅迪芳(舞蹈编导、《千手观音》原创者)
呼延晓芬(芭蕾舞副教授、中华全国艺术家协会理事)
林向义(词曲作家、《心声歌刊》原主编、江西革命民歌策划编创者之一)
周国安(音乐编辑家、中国音乐家协会合唱联盟副主席兼秘书长)
赵小也(作曲家、中华全国总工会文工团副团长、中国职工文体协会副会长、中国职工音乐家协会副主席)
李方方(指挥家、北京管乐交响乐团团长、中国职工音乐家协会副主席)
宋青松(词作家、中国音乐文学学会主席助理、中国职工音乐家协会副主席)
李昌明(词作家、中国音乐文学学会副秘书长、中国职工音乐家协会副主席)
王瑞璞(指挥家、北京合唱协会理事长)
马亚非(合唱指挥家、中国职工音乐家协会副主席)
吴小平(作曲家、江苏省政府参事室文史研究馆员、江苏省音乐家协会副主席、文化部优秀专家)
姚 峰(声乐教育家、作曲家、广东省音乐家协会副主席、深圳市音乐家协会主席)
熊家源(男高音歌唱家、深圳市音乐家协会名誉主席)
郑嘉骧(作曲家、音乐教育家,星海音乐学院东莞分校校长)
李需民(作曲家、一级导演、珠海市音乐家协会主席、广东省优秀音乐家突出贡献奖获得者)
钟 中(青年女高音歌唱家、民歌之花、海南省歌舞团独唱演员,领衔“中华好时光”全国巡演)
谭嗣英(中国艺术研究院副研究员)
杜 玲(副教授、中国声乐家协会理事)
罗正明(钢琴教育家、广州大学艺术学院党委书记)
亚历山大•贾琴科(男高音歌唱家、教授、乌克兰国立柴可夫斯基音乐学院声乐系主任、乌克兰人民艺术家)
张 鹭(青年女高音歌唱家,毕业于乌克兰柴科夫斯基音乐学院声乐系,在读博士生)
丁 毅(旅澳男高音歌唱家、中国音乐学院声歌系教授、研究生导师)
郭万金(男髙音歌唱家、东莞市关阴山艺术团团长)
刘兴范(一级舞蹈编导、深圳市文化馆馆长)
赵 宇(舞蹈家、原辽宁芭蕾舞团副团长、深圳市青年艺术团团长)
十三、组织委员会
主 任:沈尊光(作曲家、音乐评论家、《中国乐坛》杂志社长、中华全国艺术家协会副主席、中国职工音协顾问、中国音协《中国音乐家名录》执行主编)
副主任:魏东明(钢琴家、中华全国艺术家协会主席、中国大众音乐协会副主席、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“音乐中国”总编辑)
副主任:修 骏(作曲家、研究馆员、中国职工音乐家协会常务副主席兼秘书长、北京合唱协会副理事长)
副主任兼秘书长:杨凌波(香港爱国企业家,大型活动策划编导,中华文化有限公司董事、总经理)
副秘书长:
尹余洋(青年单簧管演奏家、中华全国艺术家协会秘书长)
刘书先(作曲家、《中国乐坛》副总编、中国曲谱网站长)
田玉龙(中国职工音乐家协会大型活动部副主任、“凤凰放歌”艺术总监)
十四、组委会办公室
主 任:
李培根(中国职工音乐家协会办公室主任)
梁 珠(《中国乐坛》首席记者、编辑部主任)
联系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虎坊路 7 号 101 室
邮 编:100052
联系人:
李老师 13070127801
尹老师 13552811042
刘老师 13521632577
戚老师 18514777920
十五、组委会办公室深圳联络处
主 任:杨凌波(兼)
联系地址:深圳市罗湖区春风路桂都大厦 24 楼
邮 编:518000
联系电话:0755-25883315
2016年12月1日